窮人的陷阱 是法律!法律設計不當害死人了! 窮人的陷阱 是法律!法律設計不當害死人了! 先講父債子還! 誰說的, 如果:兒子從繼 酒店兼職承中得到很多好處,我是贊同父債子還! 如果:父親已 租辦公室經給逼死了,兒子沒有從繼承得到一點好處,憑甚麼父債子還! 這個概念就是 太平洋房屋限定繼承的概念, 也就是說"到父親的所有財產為止,全部拿出來賠!" 問題是: 繼承有?澎湖民宿瓵蛌?繼承順位", 也有所謂的"應繼份", 這是法律的部分的規定, 但在民間習俗上, 很多女兒一旦嫁出去, 個人信貸 很多是不會回來分家產的! 再以另一種觀點, 如果父親都被逼死了, 如果連出嫁的女兒的財產都給拍賣了! 或著說... 連兄 酒店兼職弟的財產都給拍賣了! 在我的感覺...也是惡法! 問題是: 這些被害死的,都不可能知道會被這個法律害死! 就是因為沒有辦理"限定繼承 我個 室內裝潢人認為:法律這種東西,是給有錢人玩的! 我再舉個例子: 如果一個人欠我四億, 為了不給國稅局罰錢,我還要出320萬給法院, 才可以拿到債權憑證! 如果對方一元都沒有, 景觀設計 我還是必須出320萬給法院, 否則這個四億是要列入我的收入, 要扣所得稅的! 我給倒帳已經夠倒霉了! 還要繳強制執行費或是扣高額的所得稅! 打官司要錢,寫狀紙要錢,強制執行要錢, 調?住商房屋d對方財產也要錢, 萬一沒錢...... 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........  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景觀設計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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